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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塔县人民政府公共资源交易运行技术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解

金塔县人民政府公共资源交易运行技术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解

为规范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保障交易平台稳定运行,金塔县人民政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了公共资源交易运行技术服务费(以下简称“服务费”)的收费标准。该费用主要用于支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信息系统维护、场地设施保障、专家评审服务、交易过程见证及档案管理等技术服务工作,确保公共资源交易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与高效。

一、 收费原则
服务费的收取遵循“非营利、合理补偿运行成本”的原则。收费标准由县发展改革部门会同县财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等部门核定,并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所有收费行为均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二、 收费对象
凡在金塔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包括其分中心或指定平台)完成交易的招标人、采购人、出让(转让)方等交易发起主体(即中标/成交服务或项目的受益方),需按规定缴纳技术服务费。具体项目范围涵盖工程建设、政府采购、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以及依法必须进入平台的其他公共资源交易项目。

三、 收费标准(示例,具体以最新官方文件为准)
收费标准通常采用差额累进费率或按交易金额分段固定费率的方式计取。例如:

  1. 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类项目:按中标(成交)金额的一定比例收取。如:
  • 中标金额100万元(含)以下部分,费率为X‰;
  • 100万元至500万元(含)部分,费率为Y‰;
  • 500万元至1000万元(含)部分,费率为Z‰;

* 超过1000万元部分,费率为W‰。
(注:X, Y, Z, W为具体核定数值,且通常设有单笔收费上限。)

  1. 土地使用权、矿业权出让及国有产权交易类项目:费率可能相对较低,或采用分段固定金额收费。
  2. 未成交项目:对已发布公告但因故未完成交易的项目,可能收取固定的项目受理费或信息发布服务费,金额较低。

四、 收费与缴纳流程

  1. 计算与通知:项目交易完成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根据核定的收费标准和项目最终交易金额,计算具体服务费金额,并向缴费义务人出具《缴费通知书》。
  2. 缴纳时限:缴费义务人应在收到通知书后规定工作日内(通常为5-10个工作日)完成缴纳。
  3. 缴纳方式:一般通过非税收入收缴系统,采用银行转账、POS机刷卡、网上支付等方式缴入指定财政专户。
  4. 票据获取:缴费完成后,缴费人可凭缴款凭证到交易中心或通过电子系统获取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非税收入票据。

五、 费用减免规定
对于符合国家或地方政策扶持条件的特定项目(如乡村振兴项目、小微企业参与的项目等),或经县人民政府批准的其它特殊情况,可按规定程序申请减免部分或全部服务费。具体减免条件和程序需参照金塔县相关专项规定。

六、 监督与管理
服务费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或特定服务收费,收入全额上缴县级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项用于保障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运行、维护与升级。县发展改革、财政、审计及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机构负责对收费行为的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违规收费行为进行举报。

重要提示:以上内容为基于通用情况的解读。金塔县公共资源交易运行技术服务费的具体收费项目、计算标准、费率、上限及最新优惠政策,请以金塔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金塔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正式发布的当期有效文件为准。相关当事方在参与交易前,应主动查询并确认最新的收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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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6-03-09 19:43:12